永恒罗马论坛

标题: blue [打印本页]

作者: clubfoot    时间: 2004-9-28 05:16
标题: blue
有什么话尽可以在论坛上公开说,不必通过短消息偷偷摸摸的说。是我的错,你为什么怕帖子被别人看见?不要动辄就删除锁帖。我好歹也是受过教育的人,你说不该说哪些话我不可能偏要去说。
作者: F.托蒂    时间: 2004-9-28 05:27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挑衅~
你还是走人的好啊
你的错误很明显~~
留下来也没有意思
我们没有时间和你瞎闹啊~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8 05:35
首先,永恒论坛不是你想搞起纷争就能如你所愿的地方

其次,我自以为已经把问题讲的很清楚了
我通过短消息给你,是给你面子
既然你不领情,那么最后一次,如你所愿

我把这个贴转移到站务,顺便把你那个大作复制出来,OK

如果这个帖子后你还是胡搅蛮缠,
那么我作为管理员,毫不客气地请你走人










作者: pippa    时间: 2004-9-28 05:35
难道这就是
传说中的....卧底?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8 05:37
楼主的大作

我来了,花了很长时间看完大家的回复,都很有道理,但有些观点我却不那么看。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不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者不是真正的女性,那就免了)。你说我感情用事,对啊,那是对罗马的感情。谈到埃莫森的问题,我也想提起皮彭来着,只是没写出来。乔丹是什么人?托蒂是什么?你悉数世界足坛从有足球那天起至现在的球星,有几个人能和乔丹相提并论?皮彭跟着乔丹当然能拿冠军,埃莫森跟着托蒂能干什么?输了球学他往别人脸上吐口水?托蒂有什么成就?仅仅一个意甲冠军而已(青年队的比赛我不清楚),都牛B冲天了,扬言在罗马队永远也不可能拿到欧洲足球先生,多次要挟球队要转会到皇马。我就想说:“去***,滚到皇马去拿他的欧洲足球先生!”一个只想着个人利益的球员,能团结好球队去争取集体荣誉?埃莫森200万左右的年薪,不足托蒂的一半,当然会有不平衡了,皮彭当年的薪水虽不足乔丹的十分之一,但是他觉得乔丹的率领能给球队带来胜利,所以留下来了。托蒂?靠不住,留在罗马队没有希望,所以还是离开的好。作为王子,托蒂真应该跟巴乔学学。我再说,我的标题“不喜欢托蒂”不能表达我的思想,应该是“憎恶托蒂”,只要托蒂滚出罗马,哪怕没有大球星,我也支持罗马,罗马仍可以像不莱梅一样夺冠(不莱梅也有隐藏的强人,像中场伊斯梅尔,是Diablo里崔凡克议会成员中的一个,boss级的人物当然强喽)。还有,好好养病,祝你早日康复。
    我说托蒂逼走三人,有些偏激,是我不对。埃莫森是完全因为他而离开,卡佩罗的离开跟他也有些许关系,萨姆埃尔则不是。
    69楼说我是伪球迷,我至少不是喜欢球星的脸蛋容貌、球星的发型胡须、球星的绯闻花边、球星的暴行丑闻。我喜欢的是健康向上的球队和球员。还有17楼,球队毕竟是球员组成的啊。
    27楼说我没有真正喜欢过罗马队,这不是真的。我在玩CM的时候,总是选罗马队,有次在客场6:0痛击尤文图斯队(没作弊,没读档),虽然是意淫,也着实让我兴奋了好几天,向同学夸耀,更别说上赛季在主场真的让尤文图斯连饮四弹。我很感激你的宽容。
    我是一村夫,文化素质差,没读过多少书,但是孔明先生的这篇著作还是拜读了的。所以写到酣处,黔驴技穷时,一不小心把“临表涕零,不知所云”剽窃上去了,但愿孔明先生不会怪罪我侵犯他的著作权,也请大家原谅。
    我的观点、我的立场不会改变。





作者: wwwyuti    时间: 2004-9-28 06:00
以下是引用pippa在2004-9-27 21:35:12的发言:
难道这就是
传说中的....卧底?
非常大的可能!~~
             他的言语不够意思![em12]
作者: pippa    时间: 2004-9-28 06:06
以下是引用bleue在2004-9-27 21:37:41的发言:
楼主的大作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不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者不是真正的女性,那就免了)。


...强人![em21]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04-9-28 06:21
有这种罗马球迷我感到悲哀,不切实际地满口飞沫,不知廉耻地出口伤人。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不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者不是真正的女性,那就免了)。 ”

在大庭广众说这个,看来我们不能责怪你,因为你可能根本不是人吧。
请你尊重一下自己吧。
作者: capellofabio    时间: 2004-9-28 07:41
八百年前的剑气宗夺权一役,风清扬被用计支走,剑宗受逼下山,
气宗固是使诈,原因却是那无聊之及的正统之争。剑气两宗却不会想
到练气好,练剑好,都是华山派的武功,都可以将华山派发扬光大,
反而这样想是更加的邪魔歪道。所以先来个内斗了结,大家自残手足
而快哉。呜呼!




作者: darkl    时间: 2004-9-28 09:20
小子,嫩着呢。

明天中秋,试试看拿把木剑到邻居家里,掀翻他家的大圆桌,捡起地上的月饼尝一口,说,我本来很喜欢你这邻居的,但是你家媳妇太丑,还不如迎春院的翠花。看人家办不办你~~~
作者: pippa    时间: 2004-9-28 09:30
楼上两层的
都来自江湖。。。
俺山野农夫
这乡有礼了。。
作者: 大帝恺撒诺    时间: 2004-9-28 15:27
先说这个帖子是我在第一时间删的
以下是引用bleue在2004-9-27 21:37:41的发言: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不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者不是真正的女性,那就免了)。
我也就看到这
就冲你这一句话
我想我删你此帖的理由就应该很充分了

论坛是民主的地方不错,但民主都是对大多数人而言的
不然对那些来捣乱的外埠球迷我们还都得听之任之讲民主?
我当然要对大多数人的感觉负责
大家去沙漠都是来灌水消遣的
我可不希望因为谁的一张帖子搞的他们心情不好

其他的也懒得多说
因为我怀疑楼主倒数第二句话的真实性


作者: Hyperion    时间: 2004-9-28 17:00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

楼主太强了

19楼的是个89年的小MM啊

也难怪会被删了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8 19:16
总结昨天我和楼主的交流,我对这件事情的发言到此为止:

1、永恒论坛禁止秽语
2、永恒论坛禁止对罗马队和罗马球员任何形式的攻击。楼主再出现类似“托蒂滚出罗马”这样侮辱罗马球员,或者诋毁罗马球员的话,删帖子删ID。
3、如果他说,他说的那些不是侮辱不是诋毁,我没空陪人强辩。












作者: 我不是好人    时间: 2004-9-28 19:54
以下是引用bleue在2004-9-27 21:37:41的发言:
楼主的大作


     首先对19楼的××MM: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男性,而且正值壮年,不信你可以来试试(不过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者不是真正的女性,那就免了)。

好怕好怕~~永恒上有坏男淫说~~让俺妈知道了以后就不准俺上网了~~
作者: playRoma    时间: 2004-9-28 22:12
以下是引用darkl在2004-9-28 1:20:44的发言:
小子,嫩着呢。

明天中秋,试试看拿把木剑到邻居家里,掀翻他家的大圆桌,捡起地上的月饼尝一口,说,我本来很喜欢你这邻居的,但是你家媳妇太丑,还不如迎春院的翠花。看人家办不办你~~~


这个比喻的确很恰当。

楼主说出那些的话不删帖不足以平民愤。

小心吓到小孩子了
作者: cassano922    时间: 2004-9-29 00:31
民愤难平,请楼主注意点言行,这有法的
作者: capellofabio    时间: 2004-9-29 01:49
以下是引用我不是好人在2004-9-28 11:54:30的发言:

好怕好怕~~永恒上有坏男淫说~~让俺妈知道了以后就不准俺上网了~~

这里还盛产人妖捏!

作者: 我不是好人    时间: 2004-9-29 01:55
以下是引用capellofabio在2004-9-28 17:49:3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我不是好人在2004-9-28 11:54:30的发言:

  好怕好怕~~永恒上有坏男淫说~~让俺妈知道了以后就不准俺上网了~~

这里还盛产人妖捏!

[/quote]
人妖比坏男淫好~~不会欺负俺~~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02:33
殴打传说中的卧底,楼猪你是吗?


作为罗马队球迷,我觉得应该接受她的所有球员,不管这些球员是处于高峰还是低谷,都不应该去人身攻击其中任何一个球员。如果这点都做不到,那么这个罗马球迷的成色也未免太浅了些,呵呵







作者: clubfoot    时间: 2004-9-29 03:43
唉,对此事我已经承认错误,并且道歉了,bleue你承认吗?还不能让我该正错误了么,我和望晴在QQ上聊得比较投机(可以向她询问此事真实性)。版主还把这个帖出来?我是不知道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言语,可是你知道别人是15岁的女孩子,还帖出来,影响多坏啊,版主应该顾全大局嘛。还有一个版主说我我不是人,我接受,是因为我污言秽语,无人道。但是我先被人身攻击,出来回击一下(我并不知道她是15岁的女孩子)。我错了,版主怎么回击我的?说我不是人?版主怎么知道我不是未成年人?这可能是版主的特权吧。
我错了一次,你警告了我,我总要申辨一下吧,最后我自知理亏,完全接受了你的警告,决定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可是我没有违规的帖子不该删除吧?罪犯劳改的时候还能立功受奖呢。
我既然改正了错误,你们就不能删除我的ID。如果你们怕我,那就删了吧。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作者: wonder    时间: 2004-9-29 03:53
其实只要不搞对会员和球员的人身攻击就行了,以后楼主讨论的时候注意这点就可以了.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03:56
呵呵,改过了还是好铜子嘛

不妨说,在萨穆埃尔当初转会时,我也曾是坚决的“倒托派”,一直觉得萨穆比托蒂更重要,当时虽然我对罗马俱乐部保托蒂的态度不满还是没有人身攻击托蒂本人和罗马的那些高官(毕竟是罗马的球迷,必要的尊重还是要给他们的)见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1103但对于去38的卡佩罗和埃莫森,我没有谈他们的欲望

论坛欢迎拍砖的帖子,我个人也喜欢参与这类帖子,但如果是一些非罗马球迷打着罗马球迷的旗号攻击罗马的球员,那么就要鄙视之了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为这句话赞一个








作者: clubfoot    时间: 2004-9-29 03:57
那“叛徒”二字算不算人身攻击?怎么攻击卡佩罗和埃默森都是对的?
唉,可能望晴看见帖子后会把我拖进黑名单,认为我是个禽兽、人渣。这我无所谓,本来我就是个人渣,可是给小女孩心理留下阴影,不利于她健康的发展。这不全是我的错吧?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04:03
你的“我再说,我的标题“不喜欢托蒂”不能表达我的思想,应该是“憎恶托蒂”,只要托蒂滚出罗马,哪怕没有大球星,我也支持罗马”

我的“叛徒”

至少从文字上看你的更象人身攻击吧?呵呵,也许是我自己找借口吧

尤文和罗马之间的关系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

一个曾号称永不去尤文的德高望重的教练违背诺言去了罗马的世仇球队和一个为了转会不惜装忧郁病卖傻的球员,对我而言就是罗马的叛徒,永远都是

[em12][em12]






作者: clubfoot    时间: 2004-9-29 04:06
哦,我来忘记祝大家中秋快乐了。下了,吃月饼。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04:08
看来问题差不多解决了
楼主注意以后的发贴语气就行

bleue老大可以锁贴了吧
作者: wonder    时间: 2004-9-29 04:12
楼主既然真心想结束这件事的话,就用不着追究谁对谁错.
还有蓝J也有很多烦的事情,大家不希望她有一天受不了放弃永恒的话,就尽量少找这些没有必要的麻烦事去烦她了吧.
虽然大家都知道一个论坛生存的基础是会员,可是有不少的会员居然一上qq就问"md,为什么删爷的帖子"这一类的话.经历太多谁也受不了,希望楼主能理解.
作者: 非典型蒙特拉    时间: 2004-9-29 04:28
对待这样的帖子,非典党中央总书记宣布:删无赦!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9 04:31
你没有违反规定的帖子我没有删过你一个
我在你第一个帖子里说了锁贴原因
你又发了一个
然后我短消息给你。讨论半天,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你又来现在这样一个帖子
难不成你一个个帖子追着我问,我还不能把问题摆出来?

楼主很会歪解事实
一会说要了结承认错误,一会还继续连追着责问发帖子
有这样的了结么

还有,严重请你不要污蔑我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不是人?

如果不违反本论坛的规定,我不会删任何人的帖子
就此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04-9-29 04:50
以下是引用罗马之狼在2004-9-28 19:56:59的发言:
呵呵,改过了还是好铜子嘛

不妨说,在萨穆埃尔当初转会时,我也曾是坚决的“倒托派”,一直觉得萨穆比托蒂更重要,当时虽然我对罗马俱乐部保托蒂的态度不满还是没有人身攻击托蒂本人和罗马的那些高官(毕竟是罗马的球迷,必要的尊重还是要给他们的)见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1103但对于去38的卡佩罗和埃莫森,我没有谈他们的欲望

论坛欢迎拍砖的帖子,我个人也喜欢参与这类帖子,但如果是一些非罗马球迷打着罗马球迷的旗号攻击罗马的球员,那么就要鄙视之了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为这句话赞一个
原来之狼和我的观点这么接近,不过我现在也不怎么奢望萨穆回来了,偶尔会怀念一下。
楼主改正了不良行为,还是我们的朋友。








作者: zyf    时间: 2004-9-29 07:08
蓝J姐是真生气了  何必那 冤家易解不易结
原谅他吧
作者: zyf    时间: 2004-9-29 07:13
以下是引用clubfoot在2004-9-28 19:43:45的发言:
还有一个版主说我我不是人
J姐好像不是说你
作者: 饿狼传说    时间: 2004-9-29 07:34
值得讨论!
其实罗马我倒的最厉害的是以前的卡佩罗(现在照倒,谁叫他去尤文),不过不得不承认他挺牛B的(够矛盾吧)。球迷这动物也确实不好琢磨,喜谁恶谁完全是一念之间,但记住千万不要表露得太明显(除非确实是深仇大恨),因为你很可能在90分钟后自己打自己耳光,谁叫足球是圆的呢
作者: Hyperion    时间: 2004-9-29 17:26
秀才遇到兵

有理说不清
作者: playRoma    时间: 2004-9-29 19:54
以下是引用clubfoot在2004-9-28 19:43:45的发言: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em25]
支持
作者: clubfoot    时间: 2004-9-29 21:20
嗯,我看错了,说我“可能根本不是人”的不是另一个版主,是一个行政官(什么职位?)。若是版主说我不是人,那我就不是人,没什么说的;但是他不是版主,我在这里可以申辩一下么?
    首先,人是能够制造并且使用工具从事劳动的高级动物,我满足这个条件,是个人。
    其次,请版主回答“可能根本不是人”这句话是不是人身攻击?(二选一:A是;B不是)
    如果是,永恒是不是有规定不能对球队和球员污蔑、诽谤或人身攻击,但可以对论坛成员人身攻击?如果不是,为什么?难道就是多了“可能”二字?那我也可以罗列出一大堆的可能性,鉴于论坛规定,我也不将这些可能性说出来了。
    我发的帖子《又锁了》、《求版主别删这贴》违反了论坛的什么规定,请bleue明示,以便我能更好地学习论坛规定,顺应你的意思发帖。我发此帖的意思是,你对我的教诲完全可以在以上二帖中完成,让论坛的成员看见,引以为戒,我本人也可以时刻警示自己,不乱发帖。我觉得以上二帖中没有什么不符合规定的言语吧,有什么别的错吗?请版主指出错误,以免我再犯。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21:23


楼主何必这样苦苦纠缠呢?大度一点不行嗎??


另外狼性版的版规已经比较详细了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5292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04-9-29 21:28
clubfoot,说你不是人的是我。你的禽兽言论让我怀疑你的基因成分。说到人身攻击,你想想自己的言行是怎么样的,我对你的评价就是这样的,一个自以为才识渊博的井底之蛙。
你发的贴为什么被删,看看新手指南再来说,这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作者: 大帝恺撒诺    时间: 2004-9-29 21:32
大家心情都不好
算了吧
这样闹下去有意思吗

楼主干吗非要逞个口舌之强
图个一时之快而已
事后再想想一点意思都没有
江主席那句话——乃夫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9 22:23
还有完没完了
在你发了这样垃圾的帖子后
一句道歉就显得自己真理在手
然后别人最好叫你大爷?

我把所有事实摆出来,免得你倒成了受害者

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11&ID=5658
你的第一个帖子,我都已经说明了论坛的要求。
这个帖子,明显是容易引起骂战或者争议的。对任何类似的帖子,斑竹均有权锁或者删。论坛不是给某些人引起纷争的地方的。

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11&ID=5659
你接着又发了这个帖子。这个帖子有什么必要吗?
我删了,并短消息告诉你,还是重申上述两点

在第一个帖子里都说清楚了论坛的要求。
这么清楚的内容,难道这么难以理解么?
要一个接一个来发帖子?
之后短消息交流也解释清楚了要求

楼主再来发现在这个帖子。
那么,我删哪个帖子不对了?

胡搅蛮缠的人我见多了
不少你这个
































作者: 罗马之狼    时间: 2004-9-29 22:28
蓝姐也没必要一个劲争执了

锁了,都息事宁人吧

毕竟最近大家心情都不好,何必还要打口水战?
作者: bleue    时间: 2004-9-29 22:36
说得够清楚了
那两个帖子也暂时挂在这里
这是谨尊圣意以免被人诬为偷偷摸摸毁尸灭迹
下次不要胡说什么我故意败坏您的名誉之

再来纠缠不清,恕不负责答辩
事情多了,陪人这么耗犯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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