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罗马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clubfoo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blue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04-9-29 04:5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罗马之狼在2004-9-28 19:56:59的发言:
呵呵,改过了还是好铜子嘛

不妨说,在萨穆埃尔当初转会时,我也曾是坚决的“倒托派”,一直觉得萨穆比托蒂更重要,当时虽然我对罗马俱乐部保托蒂的态度不满还是没有人身攻击托蒂本人和罗马的那些高官(毕竟是罗马的球迷,必要的尊重还是要给他们的)见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1103但对于去38的卡佩罗和埃莫森,我没有谈他们的欲望

论坛欢迎拍砖的帖子,我个人也喜欢参与这类帖子,但如果是一些非罗马球迷打着罗马球迷的旗号攻击罗马的球员,那么就要鄙视之了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为这句话赞一个
原来之狼和我的观点这么接近,不过我现在也不怎么奢望萨穆回来了,偶尔会怀念一下。
楼主改正了不良行为,还是我们的朋友。







32#
发表于 2004-9-29 07:08:00 | 只看该作者
蓝J姐是真生气了  何必那 冤家易解不易结
原谅他吧
33#
发表于 2004-9-29 07:1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lubfoot在2004-9-28 19:43:45的发言:
还有一个版主说我我不是人
J姐好像不是说你
34#
发表于 2004-9-29 07:34:00 | 只看该作者
值得讨论!
其实罗马我倒的最厉害的是以前的卡佩罗(现在照倒,谁叫他去尤文),不过不得不承认他挺牛B的(够矛盾吧)。球迷这动物也确实不好琢磨,喜谁恶谁完全是一念之间,但记住千万不要表露得太明显(除非确实是深仇大恨),因为你很可能在90分钟后自己打自己耳光,谁叫足球是圆的呢
35#
发表于 2004-9-29 17:26:00 | 只看该作者
秀才遇到兵

有理说不清
36#
发表于 2004-9-29 19: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lubfoot在2004-9-28 19:43:45的发言:

还有,哪怕全部的人都鄙视我,看不起我,我还会留在这里,因为我是AS ROMA的球迷。


[em25]
支持
37#
 楼主| 发表于 2004-9-29 21:20:00 | 只看该作者
嗯,我看错了,说我“可能根本不是人”的不是另一个版主,是一个行政官(什么职位?)。若是版主说我不是人,那我就不是人,没什么说的;但是他不是版主,我在这里可以申辩一下么?
    首先,人是能够制造并且使用工具从事劳动的高级动物,我满足这个条件,是个人。
    其次,请版主回答“可能根本不是人”这句话是不是人身攻击?(二选一:A是;B不是)
    如果是,永恒是不是有规定不能对球队和球员污蔑、诽谤或人身攻击,但可以对论坛成员人身攻击?如果不是,为什么?难道就是多了“可能”二字?那我也可以罗列出一大堆的可能性,鉴于论坛规定,我也不将这些可能性说出来了。
    我发的帖子《又锁了》、《求版主别删这贴》违反了论坛的什么规定,请bleue明示,以便我能更好地学习论坛规定,顺应你的意思发帖。我发此帖的意思是,你对我的教诲完全可以在以上二帖中完成,让论坛的成员看见,引以为戒,我本人也可以时刻警示自己,不乱发帖。我觉得以上二帖中没有什么不符合规定的言语吧,有什么别的错吗?请版主指出错误,以免我再犯。
38#
发表于 2004-9-29 21:2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何必这样苦苦纠缠呢?大度一点不行嗎??


另外狼性版的版规已经比较详细了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6&ID=5292

39#
发表于 2004-9-29 21:28:00 | 只看该作者
clubfoot,说你不是人的是我。你的禽兽言论让我怀疑你的基因成分。说到人身攻击,你想想自己的言行是怎么样的,我对你的评价就是这样的,一个自以为才识渊博的井底之蛙。
你发的贴为什么被删,看看新手指南再来说,这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40#
发表于 2004-9-29 21:32: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心情都不好
算了吧
这样闹下去有意思吗

楼主干吗非要逞个口舌之强
图个一时之快而已
事后再想想一点意思都没有
江主席那句话——乃夫

41#
发表于 2004-9-29 22:23:00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完没完了
在你发了这样垃圾的帖子后
一句道歉就显得自己真理在手
然后别人最好叫你大爷?

我把所有事实摆出来,免得你倒成了受害者

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11&ID=5658
你的第一个帖子,我都已经说明了论坛的要求。
这个帖子,明显是容易引起骂战或者争议的。对任何类似的帖子,斑竹均有权锁或者删。论坛不是给某些人引起纷争的地方的。

http://www.romabbs.com/dispbbs.asp?boardID=11&ID=5659
你接着又发了这个帖子。这个帖子有什么必要吗?
我删了,并短消息告诉你,还是重申上述两点

在第一个帖子里都说清楚了论坛的要求。
这么清楚的内容,难道这么难以理解么?
要一个接一个来发帖子?
之后短消息交流也解释清楚了要求

楼主再来发现在这个帖子。
那么,我删哪个帖子不对了?

胡搅蛮缠的人我见多了
不少你这个































42#
发表于 2004-9-29 22:28:00 | 只看该作者
蓝姐也没必要一个劲争执了

锁了,都息事宁人吧

毕竟最近大家心情都不好,何必还要打口水战?
43#
发表于 2004-9-29 22:36:0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够清楚了
那两个帖子也暂时挂在这里
这是谨尊圣意以免被人诬为偷偷摸摸毁尸灭迹
下次不要胡说什么我故意败坏您的名誉之

再来纠缠不清,恕不负责答辩
事情多了,陪人这么耗犯不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永恒罗马网 ( 沪ICP备05002215号 )

GMT+8, 2026-6-23 20:48 , Processed in 0.30353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