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tyer在2006-11-23 15:52:44的发言:
不用如此吧,我觉得论坛么,标明转载自那里,作者是谁就可以了,取得原作者的同意是很困难的,有时候根本联系不上.
不过,最起码要把出处和作者标出来,这是基本的道德底线.
但最基本的法律底线是要征得作者同意的~~~~~~~再说,万一人家作者不想让转捏?
TO tyer: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规矩,关于这个问题的理由我已经跟贵论坛说得很明白了,且贵论坛到目前为止做得还不错,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了.希望以后也能继续保持.如有异议可以PM我,表在这里讨论了.
TO常黑铜子:做广告自然是要删帖子的,那你表做广告不就行了?你跟作者说好以后跟帖说个"经作者同意转载至天涯",这就行了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3 23:54: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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