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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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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购永恒罗马网站和romabbs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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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08-11-28 15:21:10 | 只看该作者
LZ,你开个价,我多加你一倍的钱再买过来给蓝J他们做,算是我对你的投资怎么样啊?
92#
发表于 2008-11-28 15:32:1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lz慎重考虑了,等待下一步行动了
93#
发表于 2008-11-28 15:46:15 | 只看该作者
<P>
原帖由 <I>GiuliaTotti</I> 于 2008-11-27 23:47 发表 <A href="http://www.roma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656799&amp;ptid=22210"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roma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我也是这个意思.... 不过不分红也罢.奖励个罗马足球半月游就成.管个交通伙食住宿就成,导游翻译咱自备.
</P>
<P>&nbsp;</P>
<P>不知为啥lz让我想起了牛根生的万言书……</P>
<P>GTGG<IMG alt="" src="http://www.romabbs.com/images/smilies/default/em06.gif" border=0 smilieid="35">&nbsp; 导游翻译<IMG alt="" src="http://www.romabbs.com/images/smilies/default/em06.gif" border=0 smilieid="35"> 那啥<IMG alt="" src="http://www.romabbs.com/images/smilies/default/em05.gif" border=0 smilieid="34"> </P>

[ 本帖最后由 celiawang 于 2008-11-28 15:58 编辑 ]
94#
发表于 2008-11-28 16:14:06 | 只看该作者
恩.那啥,我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咱俩心照不宣,回头私了...表影响了LZ的收购大事....
95#
发表于 2008-11-28 16:20:31 | 只看该作者
有收购永恒这个想法也属正常,我的梦想就是55岁收购俱乐部。要不改天我也发个帖子,名曰“我想收购罗马俱乐部”?收购永恒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她存在的意义永远不是为了赚钱。很难想象lz收购之后无法盈利向我们索要会费的情形!
建议老大们适当找点赞助,维持收支平衡,我想大家都能理解的,毕竟你们的付出是那样多!
96#
发表于 2008-11-28 16:40:01 | 只看该作者
双鱼座比较擅长做梦。
但是实际行动能力偏低。

给你看个星盘吧?
9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8 16:45: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狼与者 于 2008-11-28 16:40 发表
双鱼座比较擅长做梦。
但是实际行动能力偏低。

给你看个星盘吧?


你要什么数据,我立即提供。
98#
发表于 2008-11-28 17:43:31 | 只看该作者
本来想对楼主说那一个字的,想想还是算了,捞一分,走人~~
99#
发表于 2008-11-28 17:45:12 | 只看该作者
叽叽呀呀的
有完吗?
出价就说
不出价就安安静静滴
100#
发表于 2008-11-28 17:45:37 | 只看该作者
永恒罗马不可能是永恒的,如果到了那么一天相信蓝J会把永恒交给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但是看了LZ的发言,我觉得你不是那个值得信任的人。。
101#
发表于 2008-11-28 17:56:0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改变现在论坛里这种家的感觉,我想收不收购都一样的吧
102#
发表于 2008-11-28 17:56:28 | 只看该作者
进来膜拜LZ!!!
103#
发表于 2008-11-28 18:35:12 | 只看该作者

请LZ认真回答我的问题

LZ试图把一个NPO转型为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络公司,那我想请教LZ一个问题:LZ,你想靠什么获得你所期望的商业利益?
我们知道,网络公司的盈利模式有三种:
一、销售盈利。此模式所对应的网络公司自己销售产品或作为中间渠道帮助销售产品,通过差价或收租来获得收入,如淘宝网、阿里巴巴。LZ倒是可以考虑从意大利进口俱乐部官方纪念品来卖,成为AS ROMA商品在中国大陆唯一授权网络销售商,其难度在于LZ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毕竟此类通路商不是好当的。另外,淘宝网的众多仿真商品将成为最大的劲敌,我就觉得淘宝网上的罗马商品价廉物美。
二、渠道盈利。这类公司试图搭建通往用户的稳定且有效的渠道,最终通过销售产品获得收入,如腾讯以及网游生产企业。这个模式在永恒罗马的可能应用形式有——1.收取会费(显然会被我们的口水淹死);2.开发些诸如“罗马王子”的网络游戏,当然,前提是LZ得具有相关创意及技术。
三、广告盈利。此类模式无需赘述。一个网站想要获得广告商的青睐,其前提必须拥有相当可观的流量。目前,永恒罗马的活跃用户就这么多,退一步来说,罗马的中国球迷可能只是Man Utd的一个零头,也就是说潜在的、LZ能够挖掘的会员其实并不多。因此,广告商能否买你帐是一个问题。要知道,大部分网站的创立都是希望博取广告收入,但最终事与愿违的。何况,即使争取到了广告收入,我不知道雄心勃勃的LZ是否就此满足,收购永恒罗马、提高永恒罗马流量所需的费用恐怕不是我这种平民百姓能够想象的。
除了这三种盈利模式之外,LZ还可以自创新的盈利模式,这几乎是每一个IT行业经理人必须思考的问题。关键是,LZ如果想出实际可行的盈利模式,你在业界自可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也就不会来永恒罗马折腾了。
以上,请LZ三思并回答我的问题。
最后,我想从商业角度表明我的观点——想通过收购永恒罗马来赚钱是不太现实的,LZ的投入可能最终会打水漂。而我最担心的是,一旦LZ做到一半反悔了,那么永恒罗马这个温馨的家也将走向衰亡。
10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8 19:05:46 | 只看该作者
1 罗马纪念品是很多,但最容易得到大家响应的当然是永恒的纪念品啦。
这个要多卖,每年搞他几个活动。卖的同时搭售一些小的物件,钥匙扣啊队旗啊胸针啊贴纸啊,都很贵的呦。
一句话,要通过永恒把所有的罗马相关商品的销售全部抓在手上,垄断罗马纪念品的销售市场,这是第一步。
2 大力争取90后球迷,开发适应她们消费理念的商品,然后高价出售给他们。

我不会去挣80后的,小伙子的钱,我会把手伸向年轻一代,哈哈。

不知阁下以为然否?
105#
发表于 2008-11-28 19:16:46 | 只看该作者
LZ啊,在中国市场上垄断低附加值产品的可能性小于等于零。再说罗马纪念品不是你想卖就卖的,你得获得俱乐部授权,不然要吃官司的。
LZ还是多多考虑下吧,我先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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